死亡謬論、忌諱 耽誤「最後」機會

死亡謬論、忌諱 耽誤「最後」機會 撰 文: 拾娘拾娘從小便很喜歡賴在家, 也是「戀舊」的人。 以前開舊物店時有客人曾經問:「 什麼舊物是最有價值?」 我笑着答:「和你一同經歷過時間的。」在外遇上不如意的事, 無論有多疲憊,心裏總想着回到「家」便會好了。很多時回到家門還未打開,鼻尖已開始聞到家裏的氣息。回到家抱着熟悉的沙發聞着熟悉的氣味便安心。這氣息是多年家中一事一物以及成員用歲月換回來的。拾娘總覺得人一生中可以在同一間屋 住上十多廿年, 門前種一棵樹陪着你 一同長大一同老去, 擁有這樣的回憶和歷史是一種福氣。 看見身邊好多朋友年輕時 上山下海、征長萬里、移民他鄉,要多遠走多遠。但到最後落葉歸根還是惦念老家。 世界醫療發展是進步了, 所以很多人當生命 差不多走到盡頭的時候,逗留在醫院的時間便越來越長。近排看到很多生老病死 也是在醫院, 我禁不住的恐懼起來,心裏想着 有病最安全當然是一定要看醫生,但臨終前最後一刻也要對着這班陌生人 ………未免有點兒那個。 正所謂龍床不及狗竇,有些研究指出在家中離世的患者,因家裏充滿有關自己的回憶,像熟悉的環境、氣味、舒適感等,故無論生命最後數天或數小時,離世者的表現均比較安詳及有助減輕痛楚,而家屬在親人過世後幾個月,感覺也比較不痛苦 。人生盡頭的一刻最好的陪伴當然是努力了大半生的人與事, 享受着家人的陪伴和溫暖,亦可隨時聯絡親朋戚友。這才是最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走時被最愛的人抱着拖着,鼻尖還可以嗅着熟悉的味道 ,想着也覺得幸福! 根據一些照顧臨終者的專業人士透露,除了有認知障礙、精神病,因藥物治療影響精神認知病患者,其實很多是當事人尤其是耆老病人對於自己生命走到盡頭是早有心理準備,更不如旁人眼中的恐懼和害怕, 不堪一擊。 反而很多時因家人忌諱面對死亡 而錯過 阻礙了病人想表達 自己「最後心中所需」的機會。 看看今次拾娘提出的幾項 在坊間關於 「在家離世」的謬論, 看看可不可以解開 作為家屬的你,心中疑團? 1)在家離世是 不合法的?  答案: 在家離世當然不是不合法, 香港大部份人也是在醫院離世的, 所以很多人 不知道 病人在家離世應怎樣處理。 2)病人一旦在家過身,家人 只可以報警? 答案: 如果家人一早已安排好在家離世的流程如下: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拿着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3)病人在家過身,報警後遺體便會遭到解剖? 如果提前安排妥當「在家離世」的流程申請就可以了。 註冊醫生在 病人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病人已經死亡以及不屬於「非自然死亡」,那麼便不一定需要解剖。緊記只有 政府註冊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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